事业 全部 | 北京 | 上海 | 广东 | 江苏 | 浙江 | 四川 | 福建 | 河北 | 湖南 | 内蒙古 | 甘肃 | 山东 | 贵州 | 海南 | 新疆
招聘 吉林 | 辽宁 | 江西 | 河南 | 广西 | 重庆 | 云南 | 青海 | 黑龙江 | 宁夏 | 陕西 | 安徽 | 天津 | 湖北 | 山西  
当前位置:首页 > 云南 > 曲靖
各区县导航: 全云南 昆明 曲靖 玉溪 保山 昭通 丽江 普洱 楚雄 大理 红河 文山 西双版纳 德宏 怒江 迪庆 临沧  

2026云南曲靖市罗平县妇幼保健院招聘编外人员18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6-03-16 18:01:47 来源:人才引进网

为进一步充实和优化医疗卫生人才队伍,根据医院业务发展需求,结合工作实际,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人员1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医院简介

我院是一所二级甲等妇幼保健院、爱婴医院。坚持“以保健为中心,以保障生殖健康为目的,保健与临床相结合,面向群体、面向基层和预防为主”的妇幼卫生工作方针,以“团结、敬业、创新、进取”的精神,践行着“以最好的方法和服务,并与其他医疗机构合作,致力于提升全县妇女儿童的健康水平”的使命。

于2014年12月3日被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表彰为“妇幼卫生健康工作先进集体”,于2017年9月被云南省卫计委授予“云南省卫生计生系统先进单位”;罗平县于2016年创建为国家妇幼健康优质服务示范县,2021年创建为二级甲等妇幼保健院。

二、招聘原则

遵循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公开、平等、竞争;坚持择优选用、能力适岗的原则。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3.身体健康,符合应聘岗位的工作要求。

4.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职称和专业条件,详见《招聘计划表》。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8年3月16日及以前出生),38周岁以下(1988年3月16日及以后出生)。

6.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拟定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7.与其他用人单位无劳动合同关系。

8.具有吃苦耐劳的精神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不符合应聘条件的情形如下: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有与招聘岗位职业道德要求不相符的不良记录的人员。

4.在以往公务员招录考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录(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5.吸毒人员和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具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编制外聘用人员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需求

五、招聘程序

通过医院公众号发布信息,现场报名,不接受线上投递简历。

(一)报名及资格审核

1.时间:2026年3月16日——2026年3月20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地点:罗平县妇幼保健院 云贵路467号营养食堂三楼。

2.报名须提供材料:《罗平县妇幼保健院2025年公开招聘编外人员报名表》;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医师/护士执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3.资格审核:按照招聘公告和岗位条件进行资格审核,应聘者对所提交的材料和填写信息的真实性负责,资格审核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若存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二)考试方式

本次招聘采用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满分100分。

1.笔试时间:岗位代码为202601-202605的考生,2026年3月25日上午9:00-12:00进行笔试。岗位代码为202606-202615的考生,2026年3月25日下午3:00-6:00进行笔试。(笔试地点:罗平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五楼会议室)

2.面试时间:按笔试成绩以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2026年3月26日上午9:00-12:00进行面试。(面试地点:罗平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五楼会议室)

六、聘用程序

(一)体检参照《罗平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新入职体检内容及要求》进行;体检合格后,由用人单位进行综合考察,重点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素质、职业道德品质、工作实绩及与岗位的匹配度,形成综合意见。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岗位空缺,可从综合考评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二)公示聘用。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经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医院办理相关手续,试用3个月,经医院考核合格签订劳动合同。

七、咨询方式

电 话:0874--8229215

温馨提示:人才引进网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更多
相关文章

本网站内容转载自网络,版权归原网站或原招聘单位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管理员删除。管理员微信号:bendiba

人才引进网

浙ICP备202100678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