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黑龙江大兴安岭塔河县乡镇卫生院招聘医学毕业生3人公告
为改善乡镇卫生院人才队伍结构,提高基层医疗保健服务能力,根据全省统一安排,2026年塔河县乡镇卫生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医学毕业生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见附件1)
二、招聘人员基本条件
招聘人员面向社会,凡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应聘: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热爱卫生事业,志愿服务基层;
3.一般为18周岁(含)以上、38周岁(含)以下,即2008年1月1日(含)至1988年1月1日(含)期间出生;
4.具备招聘岗位所需学历和专业条件:高等院校统招全日制医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原则上应是高中起点,其中医学目录中的临床医学、医学影像学和医学影像技术、医学检验和医学检验技术、全科医学、中医学、针灸推拿学和中西医结合专业可以放宽到初中起点统招全日制专科毕业生;
5.服从招聘单位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2026年4月1日至5月31日。
应聘人员需要登录黑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http://wsjkw.hlj.gov.cn/),或搜索塔河县卫生健康局公众号(公众号:gh_391afe1a5318)下载并填报应聘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
(二)报名方式
应聘人员到塔河县卫生健康局现场报名并进行资格审查。地址:塔河县民政综合楼(原县医院门诊楼)五楼503室,联系电话:0457-3663480。
(三)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只能填报一个招聘岗位,资格审查通过的,不能改报其他岗位;资格审查未通过的,可以改报其他岗位。
2.按照填报招聘岗位考核排序优先录取原则,在招聘岗位未录满情况下,可以择优补录。
3.所需材料如下:
①考生需提供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在学信网上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港澳台学习和国外留学归来的考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②近期1寸照片4张(正面免冠蓝底证件照);
③应届毕业生需要提供所在学校开具的有效证明(加盖公章);
④2023年及以前毕业的大专及以上学历人员须提供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复印件;
⑤在职人员(公益性岗位等)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
⑥与报名岗位要求资格条件相符的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⑦下载并用A4纸打印《黑龙江省2026年度乡镇卫生院公开招聘医学毕业生》应聘登记表(一式四份),用黑色碳素笔将表中相关信息填写完整并贴好照片,主要简历从初中院校起填写,简历时间不得间断,签名必须经报考者本人签字(手签);
⑧考生报名时要仔细阅读并填写考生诚信声明,凡存在弄虚作假、违纪作弊、扰乱秩序、伪造学历及其他材料骗取考试资格,不依法执行回避规定及其他不诚信行为的,取消考试资格和聘用资格。
(四)聘用方式
2026年5月31日报名结束后,同一招聘岗位通过资格审查超过2人,采取笔试、面试等办法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的形式,主要考察应试者的综合分析、语言表达、组织协调、解决问题的能力,满分100分。现场打分,现场公布成绩,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若报考同一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则以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
(五)体检与政审考核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人选,由县卫健局负责组织体检。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参加体检人员到县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体检不合格者依次递补体检人员。体检合格后,由用人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为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六)公示与审批
根据考试、体检和综合考核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由地区卫生健康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复核汇总,上报省卫生健康委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备案,并在黑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上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塔河县卫生健康局所属的乡镇卫生院负责与应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正式上岗时间为2026年9月1日。
四、相关待遇
(一)乡镇卫生院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一式4份),县卫生健康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乡镇卫生院和聘用人员各1份,聘期3年。应聘人员对提交的材料和信息真实性负责,否则取消聘用资格,并承担相应责任。
(二)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3个月。由县卫生健康局与用人单位共同负责考核,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三)聘用人员按国家规定执行基层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工资制度,根据绩效考核结果发放绩效工资和政府特聘岗位津贴,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年收入不低于4万元,专科毕业生年收入不低于3万元,依法享受当地各项社会保险待遇。
(四)聘用期满且符合条件的聘用人员可以在县域内乡镇卫生院之间流动。各地人才服务机构应免费为聘用人员提供人事代理等服务。
(五)聘用人员连续三年年度考核合格的,按照规定程序,经所在地相关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在乡镇卫生院存在空缺编制的前提下,可纳入编制管理。
五、政策咨询电话
塔河县卫生健康局:0457-3663480
附件1:塔河县2026年乡镇卫生院补充招聘大学生计划表
附件2 2026年度全省乡镇卫生院公开招聘医学相关专业毕业生应聘人员报名登记表.doc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