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 全部 | 北京 | 上海 | 广东 | 江苏 | 浙江 | 四川 | 福建 | 河北 | 湖南 | 内蒙古 | 甘肃 | 山东 | 贵州 | 海南 | 新疆
招聘 吉林 | 辽宁 | 江西 | 河南 | 广西 | 重庆 | 云南 | 青海 | 黑龙江 | 宁夏 | 陕西 | 安徽 | 天津 | 湖北 | 山西  
当前位置:首页 > 重庆 > 涪陵区
各区县导航: 全重庆 万州区 黔江区 涪陵区 渝中区 大渡口区 江北区 沙坪坝区 九龙坡区 南岸区 北碚区 渝北区 巴南区 长寿区 江津区 合川区 永川区 南川区 綦江区 大足区 铜梁区 璧山区 潼南县 荣昌县 梁平县 城口县 丰都县 垫江县 武隆县 忠县 开县 云阳县 奉节县 巫山县 巫溪县 石柱县 秀山县 酉阳县 彭水县  

2025年重庆市涪陵区国有企业第二季度招聘控制数工作人员公告(14人)

发布时间:2025-06-05 14:04:25 来源:人才引进网

  为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人事管理制度改革,规范区属国有企业招聘行为,根据《重庆市涪陵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重庆市涪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涪陵区国有企业员工招聘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涪陵国资发〔2025〕160号)规定,经研究决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控制数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工作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企业及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控制数工作人员14名,具体招聘岗位及人数详见重庆市涪陵区国有企业2025年第二季度公开招聘控制数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

  三、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心理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学历和工作能力;

  5.身体健康,符合企业实际需要,具有较强的团队合作精神和敬业精神;

  6.自愿服从工作岗位分配;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以下人员不纳入本次招聘范围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立案审查调查的人员;存在涉黑涉恶问题,组织、参加、支持邪教、宗教极端等非法组织,或者参与相关活动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有吸毒行为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因严重违纪被取消考试资格,仍在禁考期内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其他原因不适宜报考的人员。

    (三)工作经历

  本公告所要求的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25年5月。如:2024年6月至2025年5月的连续工作经历,视为工作经历满1年(即12个月),以此类推。工作年限计算中,考生在不同用人单位工作的年限可累计计算。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不视为工作经历。具体根据社保缴纳、劳动(聘用)合同、工作经历证明、银行卡工资流水等凭据认定。

    (四)年龄计算

  本公告所要求的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5年6月5日,如“35周岁以下”,指未满36周岁,在1989年6月6日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五)毕业(学位)证书及专业

  考生应凭已取得的毕业(学位)证书报考,报名时应诚信、准确、规范填报所学专业名称。其中,除附件1明确有其他时间外,2025届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报考的,可放宽至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招聘公告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以及岗位资格条件明确的职业(执业)资格证。本公告所称应届毕业生,指参加国家统一招生、经省级招办批准录取,入学时将档案关系转移到就读学校的2025届普通高校毕业生。2024年8月1日至2025年7月31日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可按2025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对待。

  招聘专业资格条件审查,以毕业证书载明的内容为准。具体参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参考目录(2024年版)》(附件2)进行审查,综合使用该目录《说明》中明确的有关规则。

  《岗位一览表》(附件1)中对“专业”有方向要求的,须在网上报名、面试资格复审时提供由毕业院校依据所学专业学科出具相应方向证明或毕业成绩单及其他相关佐证材料进行认定,如岗位要求“土木水利类(土木工程方向)”,持有“土木水利类”专业(以毕业证名称为准)毕业证的考生,须由毕业院校出具其所学专业学科属于“土木工程方向”的证明,或提供毕业成绩单及其他相关佐证材料。若毕业证书对专业方向已有明确体现,则不需提供相应证明。

    (六)特别说明

  本公告所指“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数),如35周岁以下,均含35周岁;2年以上工作经历,指工作经历满2年,以此类推。

  本公告涉及的时间节点,除明确约定外,均以本公告发布之日计算。

  本公告要求各类职业(执业)资格条件,以证书原件或发证机关提供的佐证材料为准,除明确规定外,须在资格审查时提供。

  本次招聘各环节时间安排如有相应调整的,将通过涪陵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fl.gov.cn/)首页“招聘信息”中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

  四、报名及资格初审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请考生仔细阅读《公告》相关信息,以免影响个人报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名应聘并参加考试。

    (一)查询报考岗位

  考生应仔细阅读本《公告》中要求的“报考条件”,以及《岗位一览表》(附件1)中各个岗位的报考要求和条件,结合本人情况,只能选择符合自己条件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

  特别提醒:本次报名,凡毕业证书上所列专业名称与岗位要求的专业名称不一致的,但考生认为所学专业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应提供学校签章的学习课程等证明资料(非中文版的应自行翻译为中文并经公证机关公证),并上传至报名系统。

    (二)提交报考申请

  网上报名时间为2025年6月6日上午9:00至2025年6月12日上午9:00。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网上报名系统(网址:https://exam.zhaokaocn.com:13952/examinee/flgz)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者须承诺诚信报考,提交的报名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报考者在提交报名信息前,请再次认真核对本人所填信息是否准确,是否符合招考公告及招考岗位资格条件,避免误报。报考者如对招考岗位中的专业、学历、学位、资格条件和其他报考条件有疑问的,请直接拨打《岗位一览表》(附件1)中招聘企业公布的联系电话进行咨询。  

    (三)资格初审结果查询

  区人力社保局将会同区国资委根据报考者填报的信息和上传的照片等,对照报考资格条件和招聘岗位要求,在网上进行资格初审。报考者可在填报报名信息后的1日内,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报名是否通过。审核未通过的,可在2025年6月12日中午12:00前进行修改,等待重新审核。审核通过后不能再修改任何报考信息。

  资格初审结果为“不合格”的报考者,可改报其他岗位;资格初审结果为“退回补充资料”的报考者,应根据报考单位要求补充完善相关资料,重新报名。报考者只进行网上填报,未在规定时间内上传填报信息、上传照片并提交的,将不予资格初审。

    (四)网上缴费

  考生报名通过后,须在2025年6月12日17:00时前登录报名系统缴费确认参考(按市财政、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50元/科/人收取),确认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网上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缴费成功的考生请及时下载留存并打印《报名信息表》,以备现场资格审查时使用。

    (五)未达到开考比例情形的处理

  实际报名人数与拟招聘岗位名额之比须达到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最低降为2:1,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招聘岗位。其中,属急需紧缺岗位的,经区国资委审核同意后报区人力社保局备案,可进一步放宽开考比例。如因招聘岗位取消而不能参加招聘考试的考生,退还其报名费。

    (六)打印准考证

  网上报名通过并缴费成功的考生,须在2025年6月18日9:00至6月21日9:00期间,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保证字迹、照片清晰),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原件按时到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因逾期未打印准考证而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七)报考情况公布

  各招聘岗位的报名人数、最终缴费人数、岗位名额递减或取消等情况将在报名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涪陵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fl.gov.cn/)首页“招聘信息”中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五、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1.笔试采用闭卷答题方式,分值为100分。各岗位笔试具体科目详见《岗位一览表》(附件1)。

  2.笔试时间暂定于2025年6月21日(星期六),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

  3.笔试后进入下一环节规则:

    (1)在笔试中有缺考或零分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2)进入下一环节的人选,按照与招聘岗位名额3:1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若最后一名进入下一环节人选的笔试成绩相同,则并列进入。

    (3)若实际参加下一环节人选达不到预定比例的,最低可按2:1竞争比例开展面试;竞争比例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该岗位招聘。其中属急需紧缺岗位的,经区国资委审核同意后报区人力社保局备案,可进一步放宽开考比例。

  4.笔试成绩等事项公布。

  笔试成绩查询方式、进入现场资格复审人员名单、现场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等事宜将在涪陵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fl.gov.cn/)首页“招聘信息”中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二)现场资格审查

  面试前,由区国资委会同区人力社保局对面试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进入现场资格复审名单的考生应按规定时间、地点,持本人身份证、符合招聘条件的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高校毕业生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以及岗位要求的职称、职业(执业)资格及其他佐证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参加现场资格复审。招聘岗位对学科专业有“方向”要求,但学历学位证书无法体现的,考生应在资格复审时出具能有效佐证招聘专业“方向”要求的各学期成绩单或毕业院校(院系)相关证明等材料。

  因进入资格复审考生提供通讯方式不准确、拒不接听电话等无法联系的,招聘方可采取短信或官方网站发布公告等方式通知,对未按要求参加复审的,视为自行放弃面试资格。

  资格复审合格者,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或经确认自行放弃面试的,其缺额按报考该岗位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若递补人选笔试成绩相同,则并列进入面试。

  若递补进行后,后续环节竞争比例仍达不到预定比例的,最低可按2:1竞争比例开展面试;竞争比例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该岗位招聘。其中属急需紧缺岗位的,经区国资委审核同意后报区人力社保局备案,可进一步放宽开考比例。

    (三)面试

  面试由区人力社保局和区国资委会同招聘企业集团公司共同组织实施。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等事项详见《面试通知书》。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对考生的语言表达、综合分析、逻辑思维、团队意识、职业素养等方面进行综合考量,分值为100分,时间不少于10分钟。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取消面试资格。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面试当天,因考生弃考等原因导致有关招聘岗位仅有1名考生参加面试的,该招聘岗位的面试正常进行。凡在招聘任一环节中属放宽开考比例岗位的面试人员,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方可进入后续环节。

    (四)考试总成绩计算规则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总成绩采取百分制计算,四舍五入后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考试总成绩、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涪陵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fl.gov.cn/)首页“招聘信息”中公布。

  六、体检与考察

    (一)体检

  体检人选按照拟招聘岗位名额,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1︰1等额确定。当考试总成绩相同时,考生属退役军人的优先确定为体检人选,对其他考生依次按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职称、职(执)业资格高者优先;若以上要素均完全一致,则加试结构化面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

  体检由区国资委和区人力社保局会同招聘企业集团公司按规定组织实施,在指定的具有资质的区级以上公立医疗卫生机构进行。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不再进入本次招聘后续环节。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

    (二)考察

  体检合格者,由区国资委会同招聘企业集团公司对拟聘人员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参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办法》《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坚持“凡进必审”“谁审查、谁负责”、考察留痕的原则,严格审查拟聘人员的人事档案、违法犯罪记录,审核拟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及其他有关材料是否属实,对拟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是否需要回避等进行综合考察。其中,学历、学位及信用情况应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chsi.com.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信用中国”网站(creditchina.gov.cn)等进行查证。考察结论为不合格的,考察小组应向考察对象本人说明原因。

  对考生的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凡查实考生条件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进入后续招聘环节或继续聘用资格。其中,在面试组织实施前查实考生条件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其缺额可按规则递补;在面试组织实施后,查实考生条件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其缺额不再递补。考生应积极配合考察工作,对拒不配合的,可视为放弃考察资格。

  因应聘人员在体检、考察中自动放弃资格或体检、考察不合格而出现的缺额,招聘方可根据岗位紧缺程度,研究是否递补。

  需递补的,招聘企业集团公司应报区国资委和区人力社保局备案,并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递补。若递补人员总成绩相同,按照前述规则确定递补人选。

  七、公示与聘用

  区国资委和区人力社保局对拟聘人员汇总审核后在涪陵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签订劳动合同并报区国资委备案。公示到期后逾期未办理聘用手续的,作自动放弃处理,取消聘用资格。

  八、试用及转正

  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后进行转正考核,考核合格后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九、纪律要求

  应聘人员出现以下情形的,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已经聘用的一经查实,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予以清退。

    (一)伪造、涂改学历、职称、专业资格等证件或证明材料,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二)在考试中作弊的。

    (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情形的。

  十、其他

   (一)请考生在招聘期间保持所提供的通讯方式畅通,并密切关注涪陵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fl.gov.cn/)首页“招聘信息”中公示的招聘相关信息。因考生本人原因未获知相关信息而影响考试或聘用的,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二)本次公开招聘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均与本次公开招聘无关。请考生提高警惕,谨防受骗。

    (三)咨询电话:区国资委,023-72216505;区人力社保局,023-72220126。

    (四)本公告由区人力社保局和区国资委负责解释。  

附件:重庆市涪陵区国有企业2025年第二季度公开招聘控制数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xlsx (19.4 KB)

附件: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参考目录(2024年版).xlsx (160 KB)

温馨提示:因考试信息、考试政策及招聘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本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发布的公告内容为准。

温馨提示:人才引进网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更多
相关文章

本网站内容转载自网络,版权归原网站或原招聘单位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管理员删除。

人才引进网

浙ICP备2021006785号,杭州市钱塘区引才信息咨询服务部